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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委托,就郑州机场驱鸟药物、草类生长调节剂等农药类集中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1 项目名称:郑州机场驱鸟药物、草类生长调节剂等农药类集中采购项目
1.2 项目编号: XCZB05-1807048
B包:农药类
1.3招标范围:
B包:氧乐果、马拉硫磷、氯氰菊酯、氰戊马拉松、氯氰辛硫磷等一批
名称 |
形态 |
数量 |
原理 |
应用 |
氧乐果 |
40%乳油 |
239万毫升 |
以上产品具有触杀和胃毒作用,持效期较长,在低温期杀虫作用比较好,另外以上产品还具有很强的内吸杀虫作用,可以被植株的茎、叶吸收,并传送到未喷到药液的部位,使上面有危害的害虫中毒死亡,从而达到杀虫目的。 |
机场跑滑之间、敏感区及飞行区土面活动虫类的灭杀 |
马拉硫磷 |
45%乳油 |
240万毫升 |
||
氯氰菊酯 |
4.5%水乳剂 |
350万毫升 |
||
氰戊马拉松 |
20%乳油 |
396万毫升 |
||
氯氰辛硫磷 |
24%乳油 |
280万毫升 |
1.4交 货 期:分批次供货,每次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交付完成,验收合格
1.5 交货地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场道管理部或指定的其他位置
1.6 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要求2018年1月1日以后生产,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以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确保原装、全新的正品
1.7 质 保 期:24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1 招标公告时间:2018年8月24日至2018年9月7日;
2.2 招标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3、评标信息:
3.1评标日期:2018年09月25日
3.2评标地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河南省机场集团综合办公楼(机场三路和货运路)主楼4楼431房间
3.3评标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最终得分 |
排名 |
1 |
郑州金顺农化有限公司 |
85.56 |
1 |
2 |
河南省嘉贝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84.89 |
2 |
3 |
郑州市金水区金信植保用品经营部 |
77.13 |
3 |
4、中标候选人信息:
中标候选名次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总报价(元) (含增值税金额) |
投标范围 |
交货期 |
质量要求 |
质保期 |
第一 |
郑州金顺农化有限公司 |
448968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分批次供货,每次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 7 个日历天内交付完成,验收合格 |
生产日期要求2018年1月1日以后生产,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以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确保原装、全新的正品 |
24个月,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第二 |
河南省嘉贝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447246.6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分批次供货,每次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 7 个日历天内交付完成,验收合格 |
生产日期要求2018年1月1日以后生产,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以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确保原装、全新的正品 |
24个月,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第三 |
郑州市金水区金信植保用品经营部 |
459949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分批次供货,每次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 7 个日历天内交付完成,验收合格 |
生产日期要求2018年1月1日以后生产,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以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确保原装、全新的正品 |
24个月,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
5、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及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企业资质等级 |
项目负责人 |
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业绩 |
1 |
郑州金顺农化有限公司 |
/ |
/ |
/ |
/ |
/ |
2 |
河南省嘉贝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
/ |
3 |
郑州市金水区金信植保用品经营部 |
/ |
/ |
/ |
/ |
/ |
6、结果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机场三路
联 系 人:司先生
电 话:0371-58516903
电 子 邮 件:ZZJCXM@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
邮 编:475000
联 系 人:杜先生、孙女士
电 话:0371-56662101、0371-56661303
电 子 邮 件:junxun14@163.com
开 户 银 行:招商银行经三路支行
账 号:758371902699810105
监督单位: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党政办
监督电话:0371-58516928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其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