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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就2号航站楼和GTC外立面深度清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1、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1 项目名称:2号航站楼和GTC外立面深度清洁项目
1.2 项目编号: XCZB05-1807083
1.3 项目地点: 新郑国际机场T2航站楼
1.4 项目概况:郑州机场2号航站楼及GTC综合交通换乘中心启用后,在2017年对2号航站楼及GTC相关区域进行了首次清洁。经过一年多的风吹雨淋,2号航站楼外立面及GTC外屋顶面表面积灰、污渍较多,同时东南至东北指廊为重要对客区域,内天花吊顶表面脏,积灰、污渍较多,需进行深度清洁。2号航站楼主体区域外立面深度清洁面积约7.6万平方米,空侧区域外立面面积约29.36万平方米,东南至东北指廊内天花吊顶面积约3.48万平方米;GTC外屋顶面面积约7.8万平方米,内天花吊顶面积约5.82万平方米。合计总面积为54.06万平方米。
1.5 项目采购范围:2号航站楼路侧主体及贵宾A、B区外立面(含1-3号连廊外立面、铝板幕墙、陶土板、玻璃幕墙内外面及黑色外沿)、2号航站楼空侧区域〔具体指271廊桥登机口(北围界)起顺时针至202廊桥登机口(南围界)区域的铝板(外沿下方平面铝板除外)、陶土板幕墙〕、外立面及东南至东北指廊内部天花吊顶区域、GTC外屋顶面及内部天花吊顶区域的深度清洁。合计总面积为54.06万平方米,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1.6 项目合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采购范围所有清洁任务。
1.7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2、招标公告媒体及日期:
2.1 招标公告时间:2018年08月7日至2018年08月13日;
2.2 招标公告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
3、评标信息:
3.1评标日期:2018年09月6日
3.2评标地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河南省机场集团综合办公楼(机场三路和货运路)主楼4楼431房间(开标室)
3.3评标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最终得分 |
排名 |
1 |
郑州龙昌清洗有限公司 |
86.65 |
1 |
2 |
郑州洁而顺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
51.44 |
5 |
3 |
北京欣亚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75.21 |
2 |
4 |
河南金亿清洗服务有限公司 |
70.20 |
3 |
5 |
河南洁明清洁服务有限公司 |
58.10 |
4 |
4、中标候选人信息:
中标候选名次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总报价 (元) (含增值税金额) |
服务范围 |
项目合同服务期限 |
服务质量 |
质保期 |
第一 |
郑州龙昌清洗有限公司 |
2416590.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 天内完成采购范围所有清洁任务 |
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
3个月 |
第二 |
北京欣亚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2638766.08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 天内完成采购范围所有清洁任务 |
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
3个月 |
第三 |
河南金亿清洗服务有限公司 |
2412888.00 |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 天内完成采购范围所有清洁任务 |
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
3个月 |
5、项目负责人相关信息及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企业资质等级 |
项目负责人 |
资格证书 |
证书编号 |
业绩 |
1 |
郑州龙昌清洗有限公司 |
/ |
王婷 |
/ |
/ |
/ |
2 |
北京欣亚中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
/ |
翟振强 |
/ |
/ |
/ |
3 |
河南金亿清洗服务有限公司 |
/ |
刘宏文 |
/ |
/ |
/ |
6、结果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相先生
电 话:0371-58516297
电 子 邮 件:zzairport_qyfz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
邮 编:475000
联 系 人:聂先生、孙女士
电 话:0371-56662101、0371-56661303
传 真:/
电 子 邮 件:junxun14@163.com
开 户 银 行:招商银行经三路支行
账 号:758371902699810105
监督单位: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371-58516289
各有关当事人对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加盖单位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其公司缴纳的社保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一并提交(邮寄、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