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371-58518085
0371-58515370
张老师:17630811272
本招标项目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航空枢纽升级改造工程HYSJGZCG-10标段特种车辆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 。现对该项目HYSJGZCG-10标段特种车辆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郑州新郑国际机场航空枢纽升级改造工程HYSJGZCG-10标段特种车辆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XCZB05-2408089
2.3 项目地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2.4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2.5 项目招标范围:要求提供以下表格中要求的车辆的供货、运输、调试、试运行、验收、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
数量 (台) |
交货期 |
|
货物拉运牵引车(配套双向行车安全记录仪)(新能源) |
7 |
90日历天 |
腹舱货物保障传送带车(新能源) |
5 |
|
小型电动货物牵引车(8吨及以上)(新能源) |
9 |
|
货运5座厢货车(新能源) |
1 |
|
货运新能源引导车 |
8 |
2.6 质量要求:质量标准不低于该类产品的行业平均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确保通过招标人验收
2.7 交货期:90日历天。
2.8 质保期:车辆及随车附属设备提供为期24个月的免费保修期,其中新能源车辆的电池电机电控系统提供不少于6年免费质保服务。
3.1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需为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若非拟投产品制造商,需具有货物拉运牵引车、小型电动货物牵引车、腹舱货物保障传送带车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在授权书中注明本项目名称、授权产品名称和型号及唯一授权字样,未体现产品名称和型号的投标无效)。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投标人参加投标。货运5座厢货车、货运新能源引导车为通用乘用车辆无需提供产品授权。
3.3 投标人拟投腹舱货物保障传送带车(散装货物装载机)须具有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民用机场专用设备使用许可证》或《民用机场专用设备审定合格证》或在中国民用航空局公布的检验合格的机场设备通告内。
3.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状态。【投标人提供承诺函】
3.5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投标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投标人】;【因单位性质无法使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按实际情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交的针对查询内容存在瑕疵或缺漏项的,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提供查询内容存在瑕疵或缺漏项不作为否决条件。】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7 投标人被列入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8与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含所属企业)存在以下关系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1)河南省机场集团员工及其近亲属为公司股东的(上市公司除外)。
(2)河南省机场集团员工及其近亲属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或参与经营管理的。
3.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时间:2024年9月3日~9月9日上午8时3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逾期不予受理。
4.2地点:网络获取或现场获取
4.3网络获取方式:请潜在投标人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购买申请资料的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至代理机构邮箱abqic199@126.com,并致电代理机构。代理机构收到符合要求的申请资料后将以邮件的方式回复一张登记表及文件费缴纳方式,由潜在投标人根据登记表格内容填写信息后将登记表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潜在投标人根据文件费缴纳方式转账时,须标注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名称并同时回发文件费转账凭证截图至代理机构邮箱。
潜在投标人需发送邮箱的申请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及身份证;
(2)营业执照或者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转账凭证(或收费凭据)、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4.4现场获取方式:请潜在投标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及身份证、营业执照或者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2213室现场获取。
注:采用现场获取方式的潜在投标人须携带现金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报名不接受微信或支付宝等其他转账方式。
4.5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售后不退。
4.5.1 购买招标文件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
银行账号:758371902699810105
以公对公形式从单位基本户进行转账缴费,私对公转账的不受理,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在转账单据备注中注明项目简称【HYSJGZCG-10标段特种车辆采购文件费】,以便查询到账情况。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9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2212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系统”》同时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 系 电 话:0371-58517527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2213室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李先生、张先生
联 系 电 话:13343818924/19949153657
电 子 邮 件:abqic199@126.com
开 户 银 行:招商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
账 号:758371902699810105
监 督 单 位: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监 督 电 话:0371-58516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