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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机场监控系统存储服务改本地集中存储项目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郑州机场监控系统存储服务改本地集中存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郑州机场监控系统存储服务改本地集中存储项目
2.2 项目编号:JTZB2024-028
2.3 项目地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2.4 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2.5最高限价:17417500.00元(含增值税金额)
2.6 项目概述:
郑州机场现有的监控系统存储扩容服务项目(“公有云存储”)服务期6年,从2019年4月1日起,至2025年3月31日止。“公有云存储”中的摄像机主要涵盖航站楼一层行李分拣、二层到达、廊桥车道、三层廊桥通达、四层值机柜台、安检区等部位。根据MH7003号文件中“15.4.1音频和视频图像信息资料的保存时限应不少于90d。”以及民航局安保审计中“AP2162800路侧安保设施设备管理”、“AP2163000航站楼公共区安保设施设备管理”、“AP2163200航站楼控制区域安保设施设备管理”、“AP2164000区域监护设施设备管理”、“AP2165200视频监控系统管理”等审计点的审计要素检查内容,须实现摄像机的不间断存储。监控系统存储扩容项目合同到期后,“公有云存储”中3000路前端摄像机视频存储应继续满足存储90天的监管要求,保证监控视频存储的延续性。
本次项目建设主要依托于郑州机场现有统一安防管理平台,新建一套本地存储集群负责实现各品牌摄像机的统一接入;新建一套管理集群提供标准的平台SDK接口以及接口文档,实现与统一安防管理平台的整合对接、统一调用,实现与视频共享转发集群对接,同时实现与现有存储集群、新建存储集群的统一管理;本地存储集群采用标准化设计,对联网系统内的各种信息资源进行集成和处理,对设备、用户、业务等进行管理。满足“公有云存储”中所有摄像机4M码流,90天*24小时录像存储需求,提供30%性能冗余,为郑州机场视频监控后续建设预留充足存储空间,具备完善的集群备份、负载均衡机制,为无缝融入现有系统更大容量业务提供可靠性保证。建设期间不影响用户单位的正常使用,技术成熟可靠,方案设计合理,可确保系统顺利投用及可靠运行。
2.7 项目招标范围:
投标人为完成监控系统存储服务改本地集中存储项目所需的改造工作。投标方必须按照本技术规范的要求在规定的工程进度计划期限内完成以下主要的工作内容并对整个项目的所有技术工作承担全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1)软硬件设备与材料的采购、供应、出厂前测试及检验及其运输、包装、仓储;
2)系统的安装和布署,包括线缆敷设;软硬件设备的安装、连接、接地和布署(配置、初始化参数设置等);
3)系统的调试和现场测试;
4)正式验收移交最终用户之前的试运行和系统维护;
5)技术培训和系统验收;
6)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7)3个月的试运行期、36个月质量保证期及10年的系统缺陷责任期;
8)编制项目建设资料(说明:按验收要求提供完整的验收归档资料);
9)提供完成项目范围内所有工作所需的人力资源、附件、工具、备品、备件、资料、档案。
2.8 质量要求:质量标准不低于该类产品的行业平均标准,符合国家、行业、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确保通过招标人验收。
2.9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完成设备安装调试。
2.10 试运行期:自安装调试完毕之日起90个日历天。
2.11 质保期:质保期限为36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2.12系统缺陷责任期:10年
3.1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具有拟供货物制造商(货物:视频存储服务器、交换机)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证明材料加盖制造商公章并清晰体现被授权单位名称、授权内容、授权有效期等关键内容)
3.4投标人须承诺所投产品中涉及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在项目验收前应纳入中国信息安全测评中心公示的“安全可靠测评结果公告”
3.5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状态。
3.6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代理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查询供应商】;【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供应商】;【因单位性质无法使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按实际情况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交的针对查询内容存在瑕疵或缺漏项的,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评审现场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提供查询内容存在瑕疵或缺漏项不作为否决条件。】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3.8 投标人被列入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黑名单且在禁入期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9与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含所属企业)存在以下关系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1)河南省机场集团员工及其近亲属为公司股东的(上市公司除外)。
(2)河南省机场集团员工及其近亲属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或参与经营管理的。
3.10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7月5日08时30分至2024年7月12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登录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系统(http:/bidding.zzairport.com/),从投标人入口进行登录(首次登录须先进行注册登记,关于注册方法及步骤可参考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系统网站首页“资料下载”中《投标人(投标人)注册操作手册》);
4.2投标人注册成功后,请从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系统(http://bidding.zzairport.com/)网站首页“投标人入口”完成登录,登陆成功后点击“项目管理”中“我要报名”,通过搜索找到本项目,按照本公告《购买招标文件账户信息》公对公的形式缴纳招标文件费或在规定的下载时间内到代理公司现场以现金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缴纳成功后须将转账凭证(或收费凭据)和购标资料扫描件上传至“支付凭证”菜单栏并及时电话告知招标代理公司联系人,经招标代理公司确认后,投标人在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登录河南省机场集团招标采购系统进入“我参与的项目”菜单下载招标文件,由于投标人原因超过下载时间未能下载招标文件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元/份,售后不退(关于系统购标方法及步骤可参考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系统网站首页“资料下载”中《投标人(投标人)报名操作手册》)。
4.3购买招标文件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
银行账号:758371902699810105
以公对公的形式进行转账,私对公转账的不受理,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建议在转账单据备注中注明项目简称(郑州机场监控系统存储服务改本地集中存储项目文件费),以便查询到账情况。
4.4招标文件以下载的电子招标文件为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不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在河南机场集团招标采购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4.5 投标人需上传的报名资料扫描件:
(1)营业执照或者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函及身份证扫描件。
(3)转账凭证扫描件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扫描件,或转账凭证扫描件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7月26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5.2开标地点: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2212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系统”》同时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新郑机场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 系 电 话:0371-58518085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2213室
邮 编:450000
联 系 人:李先生、张先生
联 系 电 话:13343818924/19949153657
电 子 邮 件:abqic199@126.com
开 户 银 行:招商银行郑州经三路支行
账 号:758371902699810105
监 督 单 位: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新郑机场
监 督 电 话:0371-58518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