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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能源动力管理中心充电桩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初步设计与施工图编制项目已经审批立项,并具备采购条件,项目资金为采购人自筹,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谈判,有关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基本信息如下:
1、项目编号:NYZX2020-015
2、项目名称:充电桩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初步设计与施工图编制项目;
3、项目概况:
3.1项目内容:
供应商需负责采购人所建充电桩及其配套设施建设的工程初步设计及总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等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所包含的所有工作内容。
3.1.1项目背景
采购人应基于下列工程开展项目初步设计及施工图的编制工作:
(1)充电桩建设工程:
充电位置 |
充电设备规格 |
数量(台) |
设备容量(kW) |
引电位置 |
214廊桥航站楼侧 |
60kW 充电桩 |
1 |
60 |
航站楼 8 号变电所低压柜 |
247 廊桥桥洞 |
120kW 充电桩 |
2 |
240 |
航站楼 3 号变电所低压柜 |
60kW 充电桩 |
3 |
180 |
||
270 廊桥航站楼侧 |
120kW 充电桩 |
1 |
120 |
航站楼 7 号变电所低压柜 |
60kW 充电桩 |
3 |
180 |
||
国际西货站 |
60kW 充电桩 |
1 |
60 |
西货运变电站低压柜 |
国内货站 |
60kW 充电桩 |
2 |
120 |
新建 1 台 630kVA 箱变 |
1 号灯光站 |
60kW 充电桩 |
2 |
120 |
新建 1 台 630kVA 箱变 |
3 号灯光站 |
60kW 充电桩 |
1 |
60 |
3 号灯光站低压柜 |
3 号消防站 |
60kW 充电桩 |
1 |
60 |
新建 1 台 630kVA 箱变 |
(2)充电桩附属设施建设工程
供配电设施:
在1#灯光站、3#消防站、国内货运库区为满足充电桩电源需求,需各增设一台容量为630kVA的10kV箱式变电站并敷设相应高压电缆,箱变10kV电源分别引自郑州新郑机场1#灯光站变电站、中心变电站、国内货运变电站。
国际货运西货站搬迁现有1 台 40kW 一体式双枪直流充电桩,配置 1 台低压配电箱,配电箱电源从西货站变电站引接。
车辆安全监管系统升级:
充电桩需通过运营商无线网络或机场LTE专网前端直接推送或后台管理系统接口对接推送的方式将运行数据推送到郑州机场机坪车辆安全监管系统;新能源车辆需加装OBD数据采集模块和车载高精度定位终端参考燃油车辆数据推送方式通过机场LTE专网将车辆运行状态数据推送到郑州机场机坪车辆安全监管系统。
3.2 服务期限:
项目服务期共分为项目设计期及项目成果完善期2个周期:
(1)项目设计期共20天,其中应自合同生效之日起1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书的编制;自初步设计批复之日起1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技术规格书的编制工作;
(2)项目成果完善期为项目设计图及技术规格书通过审批之日起至采购人充电桩及其附属设施建设完毕并通过验收之日止,供应商应负责期间施工图设计及技术规格书所需的完善修改工作。
3.3 服务地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采购人具体指定地点);
4、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合法经营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
(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民航行业甲级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供应商具有提供本项目设计服务的能力,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业绩证明应为2017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过机电设备建设或工程施工图设计的相关业绩;
(4)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或破产状态;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状态;供应商自2017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行为,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安全问题;
(5)如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谈判会议并签字的,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供应商在职正式员工,并应随响应文件一同提供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在谈判时,供应商须提交上述第(3)项项目业绩合同原件、第(5)项委托代理人个人社保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出席谈判会议及签字并无委托情况的除外)供采购人现场查验;如未提交或提交错误则视为自动放弃谈判资格,另存在相互隶属、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供应商,原则上不得共同参与本项目谈判,一经查实将终止所有当事供应商的谈判(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责任损失。
5、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和时间
5.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0年10月10日至2020年10月14日15:30(北京时间)前登录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系统平台”(首次登录须先进行注册登记),并按网上提示要求注册报名(详见http://bidding.zzairport.com/);
5.2报名后,按照本公告“购买谈判文件账户信息”缴纳谈判文件费(如为个人账户转账应注明费用名称及公司全名,未注明则统一视为未缴纳),同时将转账凭证发至采购人邮箱并通知采购人,经采购人确认后,登录“招标采购系统平台”下载谈判文件,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100元,售后不退;
5.3谈判文件以下载的电子谈判文件为准,采购人不再提供纸质谈判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在网上下载或通过其他渠道获取谈判文件的,其所递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现场踏勘
6.1采购人统一组织安排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时间暂定于2020年10月16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集合地点为: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业务楼西门(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机场三路与货运路交叉口),请参与踏勘供应商最迟于踏勘日前1天报名提交踏勘人员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需要携带的工具清单及联系方式(电子版通过邮箱发送),逾期不候,每家供应商踏勘人数限1人(需现场携带身份证原件),另踏勘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2 踏勘引领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592613156(非节假日时段周一至周五9:00-16:00)
7、提交响应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7.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7.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431 室(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机场三路与货运路交叉口);
7.3谈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8、谈判地点和时间
8.1谈判地点: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431 室(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机场三路与货运路交叉口);
8.2谈判时间:2020年10月21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在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系统平台”(网址 http://bidding.zzairport.com/)发布。
10、纪律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谈判现场全程音视频留证,请报名供应商在接收谈判文件后仔细阅读文件内容细则,严格按照谈判文件要求执行本次采购活动,遵守谈判现场纪律,规范自身行为,以保障本次谈判顺利进行。
11、监督与投诉
监督单位: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371-58518757
12、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能源动力管理中心
地 址: 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58515330(周一至周五9:00-16:00,节假日除外)
邮 箱:nyzxxm@163.com
13、采购人账户
名称: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开户行:中国银行郑州机场迎宾路支行
账号:262405184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