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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T1站坪、货机坪高杆灯更新改造工程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T1站坪、货机坪高杆灯更新改造工程项目
2.2 项目编号: XCZB05-1712073
2.3 建设地点: 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2.4 项目概述:本项目是在郑州新郑国际机场T1站坪及货机坪拆除现有18根高杆灯(含基础),采购并安装新的18根高杆灯(含基础)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未划分多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原有18根高杆灯拆除(含18根高杆灯基础)、转移,18根新高杆灯(含18根高杆灯基础)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
2.7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起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设备到货后6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及调试工作(含原有高杆灯及基础的拆除)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2.9 试运行期:30日历天
2.10 质 保 期:不低于2年
3.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来累计完成过至少20杆或20基以上(含20杆或20基)的高杆灯施工安装业绩。
3.3 投标人是高杆灯制造商或其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且制造商与其针对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通过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日当天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
3.5 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3月01日至2018年03月0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209室报名并购买文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函及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业绩合同;
(4)唯一代理商授权证明(代理商最迟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提供);
(5)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6)企业开户许可证;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03月27日09时30分,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机场三路和货运路)主楼4楼433房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
招 标 人: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机场二路
联 系 人:相先生
电 话:0371-58516297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
邮 编:475000
联 系 人:任先生
电 话:15286815859
电 子 邮 件:junxun14@163.com
开 户 银 行:招商银行经三路支行
账 号:758371902699810105
(此公告已于2018年3月1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同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