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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新郑国际机场2号航站楼及GTC物业保洁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Ⅱ标段、Ⅲ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新郑国际机场2号航站楼及GTC物业保洁服务业务外包项目已由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Ⅱ标段和Ⅲ标段招标人为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Ⅱ标段和Ⅲ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TC18915PX
2.2 项目名称:郑州新郑国际机场2号航站楼及GTC物业保洁服务业务外包项目。
2.3 服务地点:河南省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2.4 标段划分、招标范围、服务期限及项目预算:内容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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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
招标范围 |
项目预算 |
质量要求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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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标段 |
对2号航站楼国际厅(不含贵宾及商业)及GTC(不含停车场),含一层及四层高架道路、廊桥、国内行李提取厅、行李分拣区以及空侧工作区的公共区域3米以下的日常保洁、定期深度保洁及保养;清洁药剂、日常工具及耗材(除大盘纸、擦手纸、坐便垫纸等卫生间消耗品的供应及垃圾桶);日常垃圾的清运等服务。 |
年度费用 1283万元 |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要求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合同签订和执行采用1+2模式,将根据年度综合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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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标段 |
2号航站楼和GTC的纸类用品供应服务(包括大盘纸、擦手纸、马桶坐便垫纸)。 |
年度费用 221万元 |
质量达到优质品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合同签订和执行采用1+2模式,将根据年度综合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
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项目Ⅰ标段和Ⅱ标段投标,但只允许中标1个标段,若投标人在Ⅰ标段和Ⅱ标段同时中标,则按标段顺序(Ⅰ标段到Ⅱ标段的顺序)确定为Ⅰ标段中标人,自动放弃Ⅱ标段的中标资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Ⅱ标段招标要求:
3.1.1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管理服务。
(2)具有高空安全作业许可证、建筑物清洁养护或高空悬挂作业相关资质证书。
3.1.2 财务要求:
(1)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时间不足3年的,以实际成立年限提供财务报告)。
3.1.3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2)投标人(法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受惩黑名单”的。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
3.1.4 业绩要求:
至少具有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范围:2015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
(2)单个合同的年度服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500万元或者单个合同项目服务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
(3)业绩应用范围:大型物业(非住宅和门面房,指大型商业中心、五星级酒店、高档写字楼等场所以及公共服务场所)或1000万旅客吞吐量及以上的民用机场航站楼。
(4)业绩证明文件:
A.需提供合同,其中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双方、业绩合同金额、服务内容、项目应用地及面积;
B.如为民航机场业绩,需要同时提供“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上公布的实际数据以证明年度客运量(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1.5 人员要求:
投标单位派驻本项目从事物业保洁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品控负责人及保洁工作人员应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在职员工,大专以上学历,5年及以上行业从业经验(提供截止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已缴纳年份不少于5年的行业从业的社保证明,不限于目前任职单位。)以及具有与招标人业绩要求相同的作为项目负责人的从业业绩(提供合同或者相关证明文件)(提供合同,合同中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任职岗位;合同中不显示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任职岗位的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佐证,例如用户证明、中标通知书、中标公示等)。
(2)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在职员工,大专以上学历,3年及以上行业从业经验(提供截止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已缴纳年份不少于3年的行业从业的社保证明,不限于目前任职单位)以及具有与招标人业绩要求相同的作为项目主管(含)以上负责人的从业业绩(提供合同或者相关证明文件)。
(3)项目安全负责人、项目品控负责人应为投标单位正式在职员工,大专以上学历,3年及以上行业从业经验(提供截止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已缴纳年份不少于3年的行业从业的社保证明,不限于目前任职单位)。
(4)配备不少于五人的本公司正式在职人员的高空作业人员。(提供截止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已缴纳月份不少于6个月的社保证明及高空作业证书)。
3.1.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2 Ⅲ标段招标要求:
3.2.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销商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
(3)制造商或经销商所代理货物的制造商须具有森林体系认证。
3.2.2 财务要求:
(1)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企业时间不足3年的,以实际成立年限提供财务报告)。
3.2.3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
(2)投标人(法人)、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受惩黑名单”的。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
3.2.4 业绩要求:
至少完成1个有效业绩,有效业绩指(同时满足下述要求):
(1)合同签订时间范围:2015年1月1日至公告发布之日;
(2)单个纸类(卫生用纸)用品年度合同额不少于人民币50万元/年,或者单个合同项目服务面积不低于5万平方米;
(3)业绩应用范围:大型物业(非住宅和门面房,指大型商业中心、五星级酒店、高档写字楼等场所以及公共服务场所)或1000万旅客吞吐量及以上的民用机场航站楼。
(4)业绩证明文件:
A. 一是提供合同,其中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双方、业绩合同金额、业绩合同中纸类用品金额、业绩应用地及供货清单等内容;二是提供业主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清晰的反映业主评价、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加盖业主单位公章,如无公章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B.如为民航机场业绩,需要同时提供“中国民用航空局”网站上公布的实际数据以证明年度客运量(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5 为郑州机场2号航站楼及GTC提供纸类用品供应服务的供应商及其分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存在管理关系的相关单位,均不得参加本项目报名(证明材料:报名人须提供《承诺函》,内容应包含本项目要求的全部内容,复印件加盖报名人公章,格式自拟)。
3.2.6 具备良好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须在郑州市内设有售后服务(配送)机构或承诺中标后30日内设立售后服务(配送)机构)。
3.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商务外环路与商务西二街交叉口新芒果大厦26楼报名。
4.2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4.2.1 Ⅱ标段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料:(1)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的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信用中国”截图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4.2.2 Ⅲ标段投标人提供以下资料:(1)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的复印件;(2)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唯一授权(经销商提供)、承诺函的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3)“信用中国”截图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5.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71-58515855
招标代理: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海淀区皂君庙14号院9号楼502室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河南分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商务外环路9号新芒果大厦2601
联 系 人:陈女士、郭先生
电 话:0371-86050020、86180561
邮 箱:chenxiaojiao@cntcitc.com.cn
监督部门: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党政办
电 话:0371-58516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