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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心肺复苏仪与AED自动体外除颤器采购项目 已经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心肺复苏仪与AED自动体外除颤器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 HNXZGK-2018-0631
2.3 交货地点: 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2.4 采购内容: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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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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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1:心肺复苏仪 |
1台 |
配置要求: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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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2:AED自动体外除颤器 |
10台 |
配置要求:详见第四章技术规格要求 |
2.5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两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上述货物的供应、运输、安装、调试、培训、保修、售后服务等
2.7 交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全部交货完毕
2.8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2.9 质 保 期:至少 1 年
3.1投标人须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2代理商参加投标的还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次招标项目的授权书或制造商对包括项目所在区域的代理授权书(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为国外的可以提供国内总代理的授权书);
3.3投标人投标产品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
3.4 投标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截图。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申请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31日至2018年9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郑州市东风南路创业路口绿地之窗景峰座9061室报名并购买文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或者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商须提供)
(4)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代理商须提供)
(5)产品制造商授权书;(代理商须提供)
(6)医疗器械注册证及注册登记表;(提供复印件)
(7)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包含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对象包含投标人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以上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留存,参与两个标段投标的应分标段提供上述资料;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0日上午9时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办公楼(机场三路和货运路)主楼4楼433房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和《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同时发布。
招 标 人: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联 系 人:孙老师
电 话:0371-58516295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信则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东风南路创业路口绿地之窗景峰座9061
邮 编:475000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0371-55632128
电 子 邮 件:hnxzzb@126.com
开 户 银 行:中国农业银行郑州行政支行
账 号:1604910104001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