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热线
0371-58518085
0371-58515370
张老师:17630811272
本招标项目 郑州机场驱鸟药物、草类生长调节剂等农药类集中采购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郑州机场驱鸟药物、草类生长调节剂等农药类集中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 XCZB05-1807048
2.3 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三个包
A包:驱鸟药物采购项目
C包:草类生长调节剂类药物采购项目
2.4 招标范围:
A包:驱鸟剂液体一批、驱鸟剂固体一批(非农药)
|
名称 |
形态 |
数量 |
原理 |
应用 |
|
驱鸟剂 |
液体 |
6吨 |
利用鸟类对生物原料活性成分在嗅觉和视觉上的生理学厌恶机制所产生的过敏反应和厌食反应使鸟类在记忆期内逃离和避让使用场所,从而达到趋避鸟类的目的。 |
机场飞行区内活动鸟类的驱赶 |
|
驱鸟剂 |
固体 |
1吨 |
C包:草高生长控制剂、草类矮化剂、多效唑、草铵膦、敌草快、草甘膦等一批
|
名称 |
形态 |
数量 |
|
草高生长控制剂(具有相关功能的产品均可) |
粉剂/悬浮剂 |
1600kg |
|
草类矮化剂(具有相关功能的产品均可) |
粉剂/悬浮剂 |
2000kg |
|
15%多效唑 |
粉剂/悬浮剂 |
2000kg |
|
20%草铵膦 |
水剂 |
200万毫升 |
|
20%敌草快 |
水剂 |
100万毫升 |
|
41%草甘膦 |
水剂 |
225万毫升 |
2.5 交 货 期:分批次供货,每次在接到招标人书面通知后7个日历天内交付完成,验收合格
2.6 交货地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场道管理部或指定的其他位置
2.7 质量要求:生产日期要求2018年1月1日以后生产,且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以及招标文件相关规定,确保原装、全新的正品
2.8 质 保 期:
A包:24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C包:24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A包:
3.1.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3.1.2 投标人须是本包段拟采购货物的生产厂家或具有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的经销商(同品牌的生产厂家和经销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段的投标)。
3.1.3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或销售单据显示时间)以来承担过本包段拟采购货物销售业绩(须提供合同或销售单,及对应项目部分发票)。
3.1.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1.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活动。
C包:
3.2.1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相关经营范围。
3.2.2 投标产品须具有有效的农药产品三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或农药生产批准文件、农药标准和农药登记证)。
3.2.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5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同一包的投标活动。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 9月27日至2018年 10月 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22层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209室报名并购买文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函及身份证;
(2)营业执照或者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3)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证明材料文件(C包提供);
(4)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专项授权(A包提供);
(5)包段拟投产品有效的农药产品三证(三证复印件,C包提供);
(6)满足包段业绩要求的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或销售单,及对应项目部分发票,A包提供);
(7)满足包段资格要求的信誉与财务要求的声明函(格式自理);
(8)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注:参与多个包段投标的应分包段提供上述资料。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农药产品三证可以是生产厂家盖章的复印件,发票可以是复印件)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包段,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24日9时00分,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河南省机场集团综合办公楼(机场三路和货运路)主楼4楼433房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同时发布。
招 标 人: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机场三路
联 系 人:李先生
电 话:0371-58519227
电 子 邮 件:ZZJCXM@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
邮 编:475000
联 系 人:杜先生、孙女士
电 话:0371-56662101、0371-56661303
电 子 邮 件:junxun14@163.com
开 户 银 行:招商银行经三路支行
账 号:758371902699810105
监督单位: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党政办
监督电话:0371-58516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