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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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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2号航站楼和GTC换乘中心暖通空调设备维护保养 公告

发布时间:2019-04-04 14:18:00  发布人:本站编辑    访问次数:


    1.招标条件

T2号航站楼和GTC换乘中心暖通空调设备维护保养项目已经审批立项,并具备采购条件,项目资金为采购人自筹,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谈判。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T2号航站楼和GTC换乘中心暖通空调设备维护保养项目 

2.2项目编号:JCXM2019-011

2.3项目预算价:47.2548万元(含税)

2.4项目概况:

2.4.1本次空调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共有在用空调设备:

(1)排(送)风机309台

(2)风机盘管约1200台(供参考,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维保数量为准)

(3)分体空调约665台(供参考,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维保数量为准)
    (4)多联机约33套(含33台室外机、202台室内机,供参考,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维保数量为准)

(5)地嵌式空调500台、风幕机169台

2.4.2分布在航站楼各个区域,具有种类多、分布广等特点,为更好的有效发挥空调设备的性能,使其高效、安全、经济的运行,需要对空调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工作,本次空调设备维护保养服务项目主要包含排送风机及控制柜、风机盘管、分体空调室内外机、多联机室内外机、地嵌式空调和风幕机的检查、清洗、保养及维修。(注:其中分体空调、多联机、风机盘管均为约数,报价时应按上述约数计入,结算时据实结算。

2.5项目地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采购人指定地点)

2.6采购范围:

2号航站楼及GTC每年对空调设备进行换季保养,设备保养包括:

(1)309台排(送)风机、约665台分体空调、约33套多联机(含33台室外机、202台室内机)、500台地嵌式空调、169台风幕机每年进行2次维护保养,保养时间为:3月15日停止供暖至5月1日夏季供冷期间;10月1日停止供冷至11月15日冬季供暖期间

(2)约1200台风机盘管每年清洗1次、保养1次,(保养和清洗时间为3月15日停止供暖至5月1日夏季供冷期间或10月1日停止供冷至11月15日冬季供暖期间。

(3)备品备件由采购人根据设备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购买,供应商负责更换;维保结束后空调设备在运行期间,因维保造成空调设备部件损坏停机的,供应商应承担所损坏配件的费用,并免费负责完成维修和调试,无法维修的供应商应负责更换,费用自理。

2.7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1年(项目服务期内供应商维保结果验收均予通过,可自动续约1年)。

2.8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关行业标准。

  3.供应商资格条件:

3.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须具有《中国设备维修安装企业能力等级证书(制冷空调)》D类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河南省暖通空调冷冻节能专项节能资质等级证书》维保项目B类二级及以上资质。 

3.3供应商具有提供本项目服务维护的能力,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业绩证明应为2016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起至今完成过与空调设备维护的相关业绩。

3.4供应商授权委托人(如有)和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该供应商的在职正式员工,需提供近期社保缴纳证明

3.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或破产状态;没有处于投标资格被取消或暂停状态;供应商自2016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行为,没有发生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安全问题

3.6参加本项目的不同供应商存在相互隶属、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谈判活动,一经查实将终止所有当事供应商的谈判(成交)资格,并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相关责任损失。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不允许转包、分包

    特别提醒:在谈判时,供应商须提交上述第3.1项营业执照原件、3.2项资质证书原件、3.3合同原件、3.4授权委托人(如有)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原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谈判现场携带供采购人现场查验,如未提交或提交错误则视为自动放弃谈判资格。

  4.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谈判活动者,应首先在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zzairport.com/”《项目采购平台》中进行注册,注册完毕后登录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944日至201949。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成功截图并携带以下资料进行现场报名,报名时间:201944日至201949每日上午0830分至120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8层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801室。

响应人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函及身份证

(2)营业执照或者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资质证书

4满足资格要求3.3项的类似业绩

5委托代理人(如进行委托的提供)和项目负责人个人社保缴纳证明

6满足资格要求3.5项和3.6项的书面声明

7开户许可证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并留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响应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采购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谈判当天,由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将被拒绝。

注: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形式进行,若供应商只进行网上报名未进行现场报名或只进行现场报名未进行网上报名的均视为未报名成功,由此产生的所有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4.2 谈判文件出售时间:201944日至201949,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4.3 谈判文件出售地点: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8层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801室。

4.4 邮购谈判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采购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现场踏勘

5.1现场踏勘时间:采购人统一组织安排供应商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踏勘时间暂定于2019410上午930

5.2集合地点为: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机场三路与货运路交叉口

5.3踏勘引领人:聂先生

5.4联系电话:18236989870

    注:请参与踏勘供应商最迟于踏勘日前1天报名提交踏勘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电子版发送至代理公司邮箱junxun14@163.com),逾期不候,每家供应商踏勘人数限1人,另踏勘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提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地点和截止时间

6.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416上午900(北京时间);

6.2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地点为: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机场三路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业务楼431会议室 

6.3谈判响应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7.谈判地点和时间

7.1谈判地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机场三路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业务楼431会议室 

7.2谈判时间:2019416上午900(北京时间)。

  8.发布谈判的媒介

本次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媒介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9.纪律要求

本次采购项目将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谈判现场全程音视频留证,请报名供应商在接收竞争性谈判文件后仔细阅读文件内容细则,严格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执行本次采购活动,遵守谈判现场纪律,规范自身行为,以保障本次谈判顺利进行。

  10.监督与投诉

监督单位: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党政办

监督电话:0371-58516928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371-58515857

代理机构名称:河南省鑫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22层

联   系   人:聂先生、孙女士

电        话:0371-56662101   0371-56661303

电 子  邮 件:junxun14@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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