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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郑州机场2号航站楼及GTC空调系统清洗消毒和检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郑州机场2号航站楼及GTC空调系统清洗消毒和检测项目
2.2 招标编号:JCXM2019-092
2.3 建设地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2.4 项目概述:T2航站楼空调使用面积为410000平方米,GTC交通换乘中心除去城铁及停车场,空调使用面积为70000平方米,空调使用面积总计为480000平方米,空调通风管道展开面积约为358590.19平方米,送回风口13410个。按其设计要求共安装312套集中空调通风系统。依据《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已投入运行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应每两年对其进行一次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评价合格后方可继续运行。”本项目要求对中央空调管道通风系统进行全面的清洗后并出具有CMA资质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的检测报告。检测结果应符合《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WS394-2012 的要求。此次项目主要对T2航站楼及GTC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的检测和中央空调的送风管、回风管、新风管、室内送回风口进行清洗。清洗消毒须在供暖期后进行。
2.5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
2.6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主要对T2航站楼及GTC暖通空调送风管、回风管、新风管、室内送回风口进行清洗,达到卫生学评价要求。
第二标段:主要对T2航站楼及GTC暖通空调送风管、回风管、新风管、室内送回风口进行清洗后的检测,在达到卫生学评价要求的条件下出具检测报告。
2.7 项目合同服务期限:
第一标段: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一年内按照招标人要求,在45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中央空调通风系统的清洗工作。
第二标段:合同签订后,接到甲方通知书七日内进场,20个日历天完成初检,初检整改完成接到负责清洗供应商通知后,10个日历天完成再次检测工作,直至检测合格后7个日历天内,出具检测报告。
2.8 服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规范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第一标段:
3.1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提供自2016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以后至今单个年度单笔合同额60万元及以上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业绩一份。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处罚状态;近3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目前没有处于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打印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单位时提供主页信用信息项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页打印件,须显示打印日期,打印日期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当天或之后,且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或之前】。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第二标段:
3.1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CMA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处罚状态;近3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问题;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目前没有处于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4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打印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单位时提供主页信用信息项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页打印件,须显示打印日期,打印日期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当天或之后,且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或之前】。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1月20日至2019年11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郑州市文化路与优胜南路交叉口国奥大厦8层801室购买文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第一标段:
(1)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函及身份证;
(2)营业执照或者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3)满足招标公告一标段资格条件3.2项类似业绩证明合同;
(4)满足招标公告一标段资格条件3.3项信誉与财务要求的声明函(格式自理);
(5)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结果的网页打印件;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7)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理)。
第二标段:
(1)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函及身份证;
(2)营业执照或者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3)满足招标公告二标段资格条件3.2项CMA资质认证证书;
(4)满足招标公告二标段资格条件3.3项信誉与财务要求的声明函(格式自理);
(5)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结果的网页打印件;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7)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理)。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第一标段:售价1000元;第二标段: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12月10日9 时30分。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业务楼(机场三路和货运路)主楼4楼433房间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同时发布。
招 标 人: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徐先生
电 话:0371-58519629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8层
邮 编:475000
联 系 人:杜先生
电 话:0371-56662101、0371-56661303
传 真:/
电 子 邮 件:junxun14@163.com
开 户 银 行:招商银行经三路支行
账 号:758371902699810105
监督单位: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371-58516289
监督单位: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371-585156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