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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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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机场有害生物媒介防治服务 公告

发布时间:2019-11-19 18:33:00  发布人:本站编辑    访问次数:

郑州机场有害生物媒介防治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郑州机场有害生物媒介防治服务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100%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州机场有害生物媒介防治服务项目   

2.2 项目编号: JCXM2019-095

2.3 服务地点: 郑州新郑国际机场

2.4 项目概况:

随着机场航班量、旅客的不断增加,机场的病媒生物防控工作也日益重要和艰巨,为确保机场各类电器、电子设施不遭到鼠类动物破坏,减少疾病的传播和病媒昆虫对旅客及员工的骚扰,切实保障机场的航行安全,对提高及改善机场病媒生物的防控能力和服务质量也势在必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为预防和控制感染性疾病的传播,控制鼠、蟑、蚊、蝇的繁衍,减轻鼠害,改善机场卫生状况,保障职工、旅客的身体健康及商品安全,现将郑州机场1号航站楼、2号航站楼、GTC交通换乘中心、信息指挥中心大楼、机场公司所属办公楼及其他办公区域、设备间等约92.4万平方米区域内和郑州机场飞行区约724万㎡,土面区约324万㎡,围场路约26公里,及构建筑物面积达到84790.99㎡的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市场化服务采购。

2.5 项目目的及建设目标

1)对飞行区内啮齿类动物(主要是鼠类,以下简称“鼠类”)密度进行整体实时监测,通过监测结果查找鼠类活动规律及关键位置,进而采用有效方式进行治理及控制,并出具质评报告,力争进一步降低鼠类对航空器安全带来的间接影响。服务期结束后,年度内飞行区捕获鼠类总数量较前一年度降低15%。

2)新郑机场、飞行区建构筑物的有害生物控制,需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及要求,进行科学、安全防治,综合治理,机场区域内所有场所必须符合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鼠、蚊、蝇、蟑螂控制标准》要求,将鼠、蚊、蝇、蟑螂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之下,有效保障机场的运营安全,切实维护好机场方的利益不受损失。

2.6 项目所依据及参考标准

1)《病媒生物密度检测方法 鼠类》(GB/T 23798-2009);

2)《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 鼠类》(GB/T 27770-2011);

3)《鼠、蚊、蝇、蟑螂控制标准》(全国爱卫会印发);

4)《鼠、蚊、蝇、蟑螂控制标准控制考核鉴定办法》(全国爱卫会印发);

2.7 标段划分:本项目未划分标段

2.8 招标范围:

病媒生物防治公司负责对郑州机场1号航站楼、2号航站楼、GTC交通换乘中心、信息指挥中心大楼、机场公司所属办公楼及其他办公区域、设备间等约92.4万平方米区域内和郑州机场飞行区324万㎡土面区的鼠类治理、控制以及对飞行区建构筑物(84790.99㎡)内的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的防治工作。须同时负责完成药品器械采购、防虫设施布控、更换设施及药物,现场巡视、24小时应急响应等服务工作,并对药品器械质量、安全全面负责,所有防治内容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机场的病媒防治相关规定、标准、规程、技术要求等,确保防治区域的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内。

2.9 项目合同服务期限:

合同期限:飞行区管理部区域从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2号航站楼、GTC等区域从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2.10 质量要求:

所有防制内容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机场的病媒防治相关规定、标准、规程、技术要求等,确保防制区域的病媒生物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内。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或其他组织,且经营范围包含有害生物防制(或防治)相关服务范围。

3.2 投标人具有中国卫生有害生物防制协会或各省级协会颁发的A级《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证书》。

3.3 投标人2015年1月1日(合同签订时间)以来承担过至少1个单项服务面积在30万平方米及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在50万元及以上的有害生物媒介防制(或防治)服务工作业绩。

3.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安全问题的;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查询打印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单位时提供主页信用信息项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页打印件,须显示打印日期,打印日期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当天或之后,且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或之前】。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购买招标文件须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1120日至201911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分至1200分,下午1400分至17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郑州市优胜南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西北角国奥大厦8层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801室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请携带以下资料:

1)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函及身份证

2)营业执照或者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效力的证明文件

(3)满足招标公告资格条件3.2项《有害生物防制服务机构服务能力证书》

(4)满足招标公告资格条件3.3项业绩要求的业绩合同证明

(5)满足招标公告资格条件3.4项满足信誉与财务要求的声明函

    6)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和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网页打印件

(7)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情形的声明函(格式自理)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加盖申请人红章复印件一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912110930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河南省机场集团综合办公楼(机场三路和货运路)主楼4楼433房间。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机场三路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综合业务楼主楼433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官方网站》同时发布。

七、联系方式

     人: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人:李先生

       话:0371-58519227

招标代理机构:鑫诚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优胜南路26号国奥大厦8

       编:475000   

     人:杜先生

       话:0371-56662101、0371-56661303  

       真:/

  件:junxun14@163.com

  行:招商银行经三路支行

       号:758371902699810105

八、监督与投诉

监督单位:河南省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371-58516289

监督单位:河南郑州新郑国际机场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371-585156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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